债务不会随着人走,但也不是啥都能拿去还钱
人走了,债还在?很多人以为“人死债销”,其实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。债务人一旦去世,债务并不会自动消失,而是由其遗产来清偿。但关键在于——不是所有财产都能用来还债,也不是所有亲属都得替他还钱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59条,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。说白了,遗产有50万,债务80万,最多就还50万,剩下的不用再掏腰包。但如果继承人自愿还,那另说。
哪些财产能用来还债?
可清偿债务的,仅限于被继承人名下的合法遗产,比如:
- 银行存款
- 房产、车辆等登记财产
- 股票、基金等投资资产
- 公司股权或个体经营收益
但这些都有前提——得是遗产,并且在继承范围内。
哪些情况不能强制还?
✅ 父母、子女的个人财产,不能用来抵债 ✅ 抚恤金、保险金(指定受益人)不属遗产 ✅ 未继承,就不用承担债务
特别提醒:如果子女放弃继承,法律上就不用承担任何清偿责任。但要是已经用了遗产,比如开着死者的车、收了房租,那可能被视为主动继承,就得在受益范围内还钱。
避坑建议
- 别急着放弃继承,先查清遗产和债务情况
- 做遗产清算,保留证据
- 通知债权人,避免后续纠纷
说到底,欠债的是人,不是家庭。用遗产还债是义务,但超出部分,谁也不能逼你扛。